界面新闻记者 |
近年来,操纵证券市场 、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数量不断增多 ,其中涉及投资者人数多、案情复杂是证券纠纷化解中的难点问题。
时值“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来临之际, 上海金融法院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中证投服中心 ”) 选编了十件证券纠纷多元化解典型案例予以发布,旨在传递解纷智慧 ,凝聚解纷合力,做深做实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不断提升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水平 。
界面新闻了解到 ,在十件案例中,法院、投资者保护机构以及调解组织等各方主体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加强协同联动,综合运用示范性判决全链条纠纷化解机制 、证券纠纷协同化解机制、示范调解机制、诉讼与非诉讼解纷衔接机制等多种方式高效化解群体性纠纷。
此次发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中包括多个“首例”与“首创” , 为中国金融类纠纷案件的审理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例如,此次发布的“特别代表人诉讼一次性化解证券群体性纠纷——投资者与某科技公司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调解案 ”系中国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第一案 。
涉案科技公司在2023年4月被认定为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年报亦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同年6月 ,上海金融法院决定适用普通代表人诉讼程序审理,并于7月转为特别代表人诉讼程序,该案最终在法院主持下达成一揽子和解 ,最终,中证投服中心代表7195名适格投资者共获赔偿2.85亿元。
此外,在此次发布的案例中还包括全国首例适用示范性判决全链条群体性纠纷化解机制的案件。2017年 ,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认定某科技公司在2004年至2014年年报及2015年半年报中未依法披露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构成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作出后 ,共有3104名投资者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赔偿因虚假陈述导致的投资损失。
在该案中,上海金融法院首创“示范判决+损失测算+纠纷调解”全链条群体性纠纷化解机制。选取该系列案中具有代表性的示范案件先行审理 、先行判决。示范判决生效后,发挥示范案件的引领作用 ,对与示范案件具有共通的事实争点和法律争点的其他案件,委托中证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中心等调解组织开展专业调解 。
“近些年来,金融类纠纷尤其是证券虚假陈述类案件层出不穷 ,新类型、新情况屡屡出现,这对各地法院尤其是金融法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创新性地采取多种新型审理方式,充分运用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将诉讼审理和非诉解决充分衔接。”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孙小东律师在受访时指出,“上述创新性举措有效平衡了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与企业的稳定运营,同时也是司法ADR(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在金融纠纷领域的有效运用 ,进一步坚定了中小投资者的投资信心,为中国金融类纠纷案件的审理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 ”
今年3月,中国证监会会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指出 ,切实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大部署要求,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 、关口把控,建立健全专业高效、便捷利民的金融纠纷调解机制 ,切实做到纠纷不拖延、矛盾不升级 、风险不扩散,为有效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支撑。
界面新闻从中证投服中心了解到,作为资本市场重要的调解组织 ,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正积极贯彻落实上述《意见》 。中证投服中心总经理卢文道表示,将坚持依法公正、高效便民、各方联动 、专业化规范化原则,着力健全调解管理制度 ,优化调解流程,提高调解服务效能,为有效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支撑。
自2018年10月上海金融法院与中证投服中心正式建立诉调对接工作机制以来 ,截至目前,上海金融法院累计向中证投服中心委托并调解成功纠纷4140件,涉及纠纷金额2.65亿元 ,投资者获赔金额1.6亿元。
截至2025年4月底,中证投服中心累计受理各类案件28590件,调解成功21694件,投资者获赔42.28亿元;目前 ,中证投服中心已与全国101家各级人民法院建立了诉调对接合作,累计接收法院案件近1万件,调解成功7600余件 ,超过资本市场诉调对接总量的50%,投资者获赔金额超9亿元 。此外,中证投服中心还协助4100余名中小投资者进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 ,获偿金额超21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初,随着金通灵和美尚生态两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并入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 ,我国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正式增至4起,目前两案还暂未开庭。此前,中证投服中心作为投资者的特别代表人 ,完成了“康美药业案”和“泽达易盛案”两起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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