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智能网联汽车产品准入、召回及软件在线升级管理与技术指南》提出,提出规范营销宣传行为。企业向消费者提供有关智能网联汽车驾驶自动化等级、系统能力、系统边界等信息时,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夸大系统能力或引人误解的宣传,确保消费者正确理解和使用智能网联汽车产品。企业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或功能命名及营销宣传中,不得使用暗示消费者该系统可以作为自动驾驶系统使用,具备实际上并不具备的功能等用语,防止驾驶员滥用风险。
你可能想看:
极目新闻:吃瓜黑料不打烊免费-最新黑料吃瓜网站-武汉公布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促进条例,确认无人驾驶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界面新闻 · 快讯
小马智行:获粤港澳大湾区智能网联汽车示范应用试点互认资格|界面新闻 · 快讯
长安汽车:预计今年底长安飞行汽车将完成试飞,2027年前发布人形机器人产品|界面新闻 · 快讯
商务部等8部门发布关于做好2025年汽车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界面新闻 · 快讯
中国机电商会:坚决反对拜登政府禁用中国智能网联汽车软硬件规则|界面新闻 · 快讯
西瓜视频:黑料不打烊155fun吃瓜网-399su吃瓜黑料-全国人大代表、小米集团董事长雷军:建议加快推进自动驾驶量产,发展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界面新闻 · 快讯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